陕西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10-09
来源:三秦都市报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并加快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对汽车置换更新,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明确了“时间表”。

支持方向锁定多个领域

在设备更新方面,支持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

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方面,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船舶、纺织、轻工、医药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先进高效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针对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方面,支持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以及超出使用寿命的既有生活垃圾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实施设备更新改造。

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交通运输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涉及铁路领域,老旧机场、空管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老旧设施设备,用能设备更新改造等。

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面,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梯更新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电梯改造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针对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省范围内,报废老旧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并购买电动自行车,实施分档补贴。1500元(不含)以下补贴300元,1500元以上补贴500元。

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等按售价20%补贴

在家装厨卫方面,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省范围内,购买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4类智能家居产品;烹饪机、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太阳能热水器、生物质炉具7类厨卫产品;家具、卫浴、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7类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按照销售价格2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针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支持报废飞机、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精细化拆解,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和规范化梯次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支持使用相关技术目录中推广的先进技术的项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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