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项目中,从业单位不得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全文如下:
2021年12月14日,住建部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已经正式实施,第一批目录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一、施工工艺(禁止使用) | ||
钢筋“热弯”加工工艺 | ||
二、施工设备(禁止使用) | ||
三、工程材料(禁止使用) | ||
以玻璃纤维机织物为基材,经特殊的组织结构绞织而成的不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 |
名称 | 简要描述 | 限制条件和范围 |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
一、施工工艺(限制使用) | |||
人工操作电渣压力焊机,利用电流通过液体熔渣所产生的电阻热进行焊接的一种熔焊方法 | 不得用于焊接直径 20mm及以上的钢 筋,不得用于焊接直径12mm 以下的钢筋 | ||
二、施工设备(限制使用) | |||
三、工程材料(限制使用) | |||
在施工现场混合水泥、砂、碎石等,自行拌合混凝土 | 不得用于结构承重部件的混凝土浇筑;不得用于结构加固部位的混凝土浇筑砌筑 | 预拌混凝土 | |
普通混凝土井盖 | 使用钢筋、普通混凝土材料制作的混凝土井盖 | 不得用于城市道路机动车道 | 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超高性能混凝土井盖等 |